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“法螺”被刑拘 律师:不知情无需承担法律责任,但会根据证据判断
林小明律师称,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还进行食用,构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根据规定,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属于“情节严重”:
(一)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;
(二)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上的;
(三)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