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总共分为几个等级
五个
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总共分为五个等级。具体如下:
1. 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:适用于一般的信息系统,其受到破坏后,会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损害,但不损害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。
2. 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:适用于一般的信息系统,其受到破坏后,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轻微损害,但不损害国家安全。
3. 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: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,其受到破坏后,会对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。
4. 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: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,其受到破坏后,会对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。
5. 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:适用于涉及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系统的核心子系统,其受到破坏后,会对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。